您好!我前段时间看到一则关于网购纠纷的新闻,杨小姐在京东网上买了一款原价3000多元的很品羊绒被,由于打三折,只需要1000多元就可以买到。杨小姐一共买了6床很品羊绒被,花费了6700多元。3天以后,杨小姐收到货发现被子和自己以前用过的羊绒被没有太大的区别,根本不是什么“很品羊绒被”。于是,杨小姐跟卖家的客服通话提出退货,客服回答说“没有质量问题,售出一律不退”。杨小姐向京东客服反应,京东客服说他们会核实一下,再打电话咨询就是“在交涉,还没有结果”。卖家的客服更是不回话了,打电话直接忙音。随后,杨小姐向工商行政部门举报说卖家某家纺存在虚假宣传,同时将京东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其退还全部货款6700余元,并赔偿三倍损失2万余元。
对于杨小姐的起诉,京东公司认为杨小姐与京东不存在买卖合同关系,京东未向其出售过涉案商品,不是合同关系的主体,商品的卖方是某家纺,京东只是网络平台交易服务提供商,不参与交易。
该案在审理过程中,工商行政部门出具《行政处理告知书》,认定涉案羊绒被的宣传网页上使用“很品绵羊绒被”宣传用语,违反了《广告法》地七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构成广告中使用、较高级、较佳等化用语的违法行为。法院审理后认为,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作出更有利于消费者的承诺的,应当履行承诺。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明知或者应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承担连带责任。据此,法院判决京东退还杨小姐货款,并支付三倍赔偿金。编辑老师,您能给我普及一下关于网购维权的相关知识吗?
保安员
付东
付东:
您好!本案中,羊绒被是第三方卖家在京东提供的网络交易平台京东网上销售,羊绒被的产品标签处印有“很品绵羊绒被”,且该标签的照片显示在网页上产品图片中。工商部门已经就“很品绵羊绒被”的宣传用语违反《广告法》相关规定作出认定和处罚。京东虽不是涉案羊绒被的销售者,但是作为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没有对违法广告采取必要措施,杨小姐要求其承担责任于法有据。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或者其他虚假宣传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据此,法院判决京东退还杨小姐货款,并支付三倍赔偿金。
互联网时代,网上购物成为一种热潮,据统计90%以上的人有着网购经历,85%的人在网购时遇到维权难的问题。在需要维权的问题中,排前三位的分别是:卖家虚假宣传、卖家销售假货、卖家售后服务不到位。“网购热、维权难”的问题日益凸显。京东、苏宁、当当等知名电商,虽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障自营商品的质量、售后服务,但是对于平台上的第三方卖家常常存在管理漏洞,第三方虚假宣传、卖假货、虚假销售量或虚假好评,导致网购者受骗,无奈将京东、当当等平台公司直接诉至法院,索要赔偿。例如上述案例中,消费者杨小姐在京东网络平台上购买了第三方的“很品羊绒被”,认为卖家对所售商品存在虚假宣传,没有起诉卖家,反而直接将京东诉至法院索要损失,并得到法院支持。虽然京东可以在判决后向第三方索要赔偿,不会在经济上造成损失,但自己成为被告、所提供的网络平台存在虚假宣传或假货,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公司的名誉和口碑。那么,京东等知名电商应该如何约束网络平台上的第三方卖家,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严格审核第三方网店的资质,从根源上保证商品的品质和网店的质量。以京东为代表的电商要严格审核申请入驻自己平台的第三方网店的资质,查证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产品质检报告或产品质量合格证等资料。对于化妆品、食品等特殊产品,更需提高标准进行把控。
第二,严格把控第三方网店销售的各个细节,规范第三方网店的销售行为。对于存在虚假销售量、虚假好评的网店一律纳入“黑名单”,公布在平台上。不允许网店使用违反《广告法》lyJ宣传词语,要求网店必须给消费者开具与所售商家一致的发票。
第三,严格管理第三方网店的售后服务行为,保障消费的维权行为。以京东为代表电商要先严格规定平台售后服务团队的行为,畅通消费者与第三方网店的售后服务渠道,并积很协助消费者维权。消除“只能将差评改为好评,不能将好评改为差评的”评价机制,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目前,我国缺少在电子商务方面的法律法规,在这种情况下,京东等知名电商需要尽到自己平台供应商的社会责任,自发对自己及第三方卖家进行约束,规范电子商务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