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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安保企业,快自查一下,佛山一物业公司因为这事被罚3万元

发布日期:2017年12月23日 来源:www.fsbaoan.org 已浏览1379次

由于没在公安机关备案,招聘了8名不具备保安员资质的员工担任保安员且拒绝整改,容桂某物业公司被顺德公安依法罚款3万元。这是佛山首例物业管理公司违反《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而被罚款的案件。

12月,为净化保安服务市场秩序,顺德警方根据公安部、省公安厅和佛山市公安局的相关部署,对顺德区保安从业企业的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单位保安员展开全面检查。当日,民警对容桂某公园进行保安服务检查时发现,公园里有8名保安员未佩戴保安员证。

经过调查,今年6月以来,这8名不具备保安员资质的“保安”成为了物业公司的合同工,在管理区域以外的公园担任保安员。但物业公司却没有按照《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的规定,向公安机关备案,在被警方查明情况后,仍然拒不整改。

昨日,根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相关规定,顺德区公安局依法对该物业管理公司给予责令限期整改、警告,并处罚款3万元的处罚。

“黑保安”出现究竟是谁之过?对于保安的管理和规范,我们并不缺乏法律法规,也不缺乏管理办法。

原本可以通过完善监管强化对物业的管理,避免“黑保安”问题的出现,从而根本上解决安保漏洞,需要相关部门进行严查,坚决不能纵容物业或安保企业肆意招收“黑保安”,导致安全问题频频,业主生命财产安全屡屡受到损害。

倘若相关主管部门不能为此担责,恐怕任何补救措施都无济于事,因为,没有问责就不会有责任意识的强化,就不会从管理缺位的根子上解决问题,更不可能实质性地解决“黑保安”的问题,只会让问题陷入不断求解的困境。

而除了需要有关部门的监管外,也要从源头上找问题。

羊毛出在羊身上,安保公司不要为了贪图一时便宜雇佣“黑保安”,长此以往不但损人又不利己,还会影响整个安保行业的健康发展。

安保企业要牢记

黑保安要不得

1、 不能招收没有保安上岗证的人 保安员必须持证上岗,不能招收未经公安机关备案的无证人员。

2、 有这些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保安

曾被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劳动教养或者3次以上行政拘留的;

曾因故意犯罪被刑事处罚的;

被吊销保安员证未满3年的;

曾两次被吊销保安员证的。

容桂某物业公司被罚的案例,也给了其他同样违规的企业一记“当头棒喝”,希望各安保企业引以为戒,不要去钻法律的空子!